2022年5月24日,國務院辦公廳發布《新污染物治理行動方案》(下稱《行動方案》)全文,表示將在“十四五”期間對一批重點管控新污染物開展專項治理。同時,系統構建新污染治理長效機制,統籌推進大氣、水、土壤多環境介質協同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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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新污染物?一般來說,新污染物主要來源于有毒有害化學物質的生產和使用,包括國際公約管控的持久性有機污染物、內分泌干擾物、抗生素等。在生態環境部3月例會上,相關負責人點明,新污染物是指哪些具有生物毒性、環境持久性、生物積累性等特征的有毒有害化學物質,而且“新污染物種類繁多,更重要的特點‘新’是因為其種類還可能會持續增加”。
我國對新污染治理工作的高度重視可回溯至2018年,習近平總書記在全國生態環境保護大會上指出,要對新的污染物治理開展專項研究和前瞻研究。隨后《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意見》明確了到2025年新污染物治理能力明顯增強的工作目標,并要求制定實施新污染物治理行動方案。在今年全國兩會上,政府工作報告也提及了要加強固體廢物和新污染物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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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實現新污染物的有效防治?上述負責人給出了答案,他指出,新污染治理總體思路可概括為“篩、評、控”和“禁、減、治”,對重點污染物實行全過程管控,包括對生產使用的源頭禁限、過程減排與末端治理,并將措施具體落實到水、氣、土壤污染治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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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動方案》基本貼合了這一思路,提出首先應由生態環境部、農業農村部、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等按職責分工,研究制定有毒有害化學物質環境風險管理條例。建立健全化學物質環境信息調查、環境調查監測、環境風險評估、環境風險管控和新化學物質環境管理登記、有毒化學品進出口環境管理等制度。
實際操作層面,《行動方案》亦強調要從源頭上防范新污染物產生、過程中控制減少新污染物排放、深化末端治理降低環境風險?!缎袆臃桨浮诽岢觯瑢⒃陂L江、黃河等流域和重點飲水水源地周邊、重點河口、重點海灣、重點海水養殖區,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等區域,從石化、涂料、紡織印染等行業中開展新污染物治理試點工程。同時,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制定激勵政策,推動企業先行先試,減少新污染物的產生和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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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工程院院士、生態環境部環境規劃院院長王金南表示,“十四五”期間,我國應聚焦一批國內外公認的、且環境與健康風險已經顯現的新污染物,集中攻關,制定重點管控新污染物清單,實施禁止、限用、限排等環境風險管控措施,解決突出環境風險隱患。而企業作為治理任務承擔方之一,也將在其中扮演重要的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