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面保障汛期來臨之前水環境安全,切實做好水質量環境安全工作,有效防范和妥善應對汛期各類突發水質量環境事件,按照打好碧水保護戰的決策部署,落實“早排查、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的原則,在汛期來臨前,蕪湖市繁昌區生態環境分局快速響應迅速抽調執法大隊、環境監測站等精干力量組成2個排查小組,深入一線對境內所有國控、省控、市控5公里范圍內的排澇站和經審批入河排污口攔蓄水情況進行了全面排查。
一是未雨綢繆,汛前提前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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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預防強降雨天氣可能引發的環境安全事件,繁昌區生態環境分局提前部署,開展汛前環境安全拉網式排查,重點圍繞對排澇泵站、以及經審批的入河排污口等開展全面排查、監測,防止強降雨造成繁昌區重點河段、重點流域范圍內污染源引發的污染事故發生,確保汛期間水質不出現大的波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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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全面排查,加強汛期水環境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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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實維護群眾健康和生態安全,不斷提高精準治污、科學治污、依法治污水平,防范汛期國控、省控、市控斷面水質出現“斷崖式”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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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排查繁昌區泵站上游河道水面是否存在水草、秸稈、垃圾等漂浮物;是否存在非法排污口,尤其是水產、畜禽養殖廢水直排口;河道兩側三公里范圍內是否存在生活污水、農田退水等直排口;河道岸堤是否存在生活垃圾、畜禽糞污、農作物秸稈等堆棄問題;河道是否存在久未清淤,淤塞嚴重的問題;經審批入河排污口的排污企業是否存在設施不正常運行、污水超標排放等問題。加強生態環境執法,嚴控污染物排放,防止利用汛期偷排偷放、超標排放等違法行為,發現問題及時督促整改。
三是全面監測,保障水質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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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質監測工作的持續開展,明確監測點位和標準要求,充分利用已建國控、省控、市控水質自動監測數據,因地制宜開展汛期污染強度監測分析,確保監測范圍全域覆蓋,通過數據比對分析,深挖水質問題源頭,全力做好汛前水環境治理,改善水環境質量,做到早掌握情況、早分析原因、早采取措施,為水環境管理提供及時準確的科學依據。同時督促指導各鎮做好溯源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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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期,生態環境部門將繼續開展不間斷監測,不定時對區域內水域進行采樣監測,及時掌握水環境質量狀況,確保轄區水生態環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