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我國大氣、水、土壤環境質量持續改善,“天藍水清”正在成為現實。與此同時,持久性有機污染物、環境內分泌干擾物、抗生素等新污染物正逐步受到廣泛關注。
目前國際上主要關注的新污染物包括:環境內分泌干擾物(EDCs)、全氟化合物等持久性有機污染物、抗生素、微塑料等四大類。專家指出,有毒有害的在產在用化學物質都是潛在的新污染物,隨著環境監測技術的發展和監測對象的擴展,以及對化學物質環境和健康危害認識的不斷深化,可被識別出的新污染物還會不斷增加。
新污染物在環境中濃度較低,但具有器官毒性、神經毒性、生殖和發育毒性、免疫毒性、內分泌干擾效應、致癌性、致畸性等多種生物毒性,同時具有較強的生物持久性、明顯的生物富集性、難以監測等特性,對人體健康和生態環境構成危害。
近年來,國家領導人在全國生態環境保護大會、中央政治局集體學習、中央深改委會議等多個重要場合,反復強調新污染物治理,從“對新的污染物治理開展專項研究”,到“重視新污染物治理”,再到“加強新污染物治理”,對新污染物治理工作的要求逐步深入,力度不斷加大,治理工作的緊迫性凸顯出來。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精神,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中有關“重視新污染物治理”的工作部署,2021年10月21日,生態環境部組織編制了《新污染物治理行動方案(征求意見稿)》。
《方案》指出未來工作目標:到2025年,建立健全化學物質環境風險管理法規制度體系和有毒有害化學物質環境風險管理體制,動態發布《重點管控新污染物清單》。完成國內外高關注、高產(用)量的化學物質危害篩查,完成一批化學物質環境風險評估。落實“一品一策”,禁止全氟己基磺酸及其鹽類和相關化合物(PFHxS類)、六溴環十二烷、十溴二苯醚、短鏈氯化石蠟、五氯苯酚及其鹽類和酯類、六氯丁二烯、得克隆的生產、加工使用和進出口;嚴格限制全氟辛基磺酸及鹽類和全氟辛基磺酰氟(PFOS類)、全氟辛酸、其鹽類及其相關化合物(PFOA類)、壬基酚的用途,規范抗生素藥物的使用;基本實現重點行業二噁英類達標排放。
在法規建設方面,新污染物環境監測技術體系的構建成為重點。《方案》指出,系統構建化學物質環境風險評估與管控技術標準體系,制修訂危害評估、暴露評估、風險表征、經濟社會影響評估、數據質量評估、危害特性測試方法、計算毒理評估與應用等標準和技術規范。逐步完善新污染物環境監測技術體系。
在實施保障層面,法律、金融、科技、基礎建設等方面措施被提出。《方案》提出,整合現有資源,加快建設一批涵蓋新污染物危害測試、暴露評估、監測檢測、計算毒理、環境風險管控等專業領域的重點實驗室和科研基地,培育一批符合良好實驗室規范的化學物質危害測試實驗室。
加強新污染物治理,是落實國家領導人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重大行動,是拓寬和延伸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具體體現,也是繼霧霾、黑臭之后,“十四五”乃至今后一個時期生態環境保護的重點工作任務和必須啃的“硬骨頭”之一,必將開啟我國環境風險管理新征程。
從《方案》原文中不難看出,國家治理新型污染物的決心是堅決的,然而落實到實施層面依舊任重道遠。
眾所周知,環境污染物的治理離不開檢測與分析,而新型污染物種類復雜,在環境中多以痕量水平存在,加之不同類別的污染物采樣、前處理、檢測分析方法各異等問題,均為各類分析儀器在新污染物檢測方面的應用增加了難度。
隨著新污染物納入環保督察的范圍,監測治理的力度將得到有力提升,相關實驗室專業檢測儀器設備的研發在未來必將得到政策支持!
未來,新污染物帶來的商機有望率先在監測領域釋放,然后逐步擴展到治理市場。一個新興的污染治理細分領域,正在崛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