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開采、運輸及生產中產生的廢酸、廢堿、重金屬、廢有機溶劑和廢油等都是危險廢物的重要來源。從數據上來看,各地許可的危險廢物處理能力和當地的危險廢物總產量基本平衡,但實際處理能力與危險廢物種類存在明顯錯配,導致缺口較大。另外還有許多經營不規范的企業,心存僥幸,違法處置或隨意傾倒危險廢物,嚴重損害行業高質量發展。
生態環境部日前發布的《關于加強危廢鑒別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見稿)》指出,要加強危險廢物(下稱“危廢”)鑒別環境管理工作,規范危廢鑒別單位管理。這是自去年底《國家危險廢物名錄(2021年版)》《關于推進危險廢物環境管理信息化有關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發布后,生態環境部針對危廢管理出臺的又一重要文件。
相較于普通廢物,危廢具有明顯的危險特性和環境影響,能源開采、運輸及生產中產生的廢酸、廢堿、重金屬、廢有機溶劑和廢油等均是危廢的重要來源。近幾年我國針對危廢處置的管控力度不斷加大,但仍存不少問題。在業內人士看來,近期一系列文件的出臺,都進一步指向更加精細化和更具針對性的危廢管理舉措。
那么,當前我國能源產業中危廢處置現狀如何?仍存在哪些問題?
1、危廢產量與日俱增
據了解,危廢包括工業危廢、醫療廢物以及其他危廢,其中以工業危廢主要產生自化學工業、煉油工業、金屬工業等領域。比如,石油煉制和天然氣開采過程中的各類廢礦物油、煤炭加工過程中的殘渣和廢液、天然氣開采過程中脫汞凈化過程中的含汞廢物等。
對于危廢的處置,目前主要有無害化處置和資源化利用。其中,無害化處置指通過物理和化學方法,減少或消除危廢對環境或人體的危害性,包括焚燒、填埋等;資源化利用即通過對有回收利用價值的危廢進行處理后再利用。
近幾年我國危廢產生量不斷增加。生態環境部統計數據顯示,2019年向社會發布固體廢物防治信息的196個大中城市工業危廢產生量達4498.9萬噸,相較于2015年246個大中城市2801.8萬噸的工業危廢產生量,幾乎翻了一番。
“隨著經濟和社會發展,我國危廢產生量較大,特別是工業危廢呈現增長態勢。化工危廢總量大、成分復雜,且主要集中于終端處置領域。這給相關危廢產生和處置行業也帶來了新的要求和挑戰。”中國石油和化學工業聯合會副秘書長龐廣連表示。
此外,環境保護督查、廢物清除行動和全國污染源調查等一系列環境保護監督行動也是危廢產量增長的一大驅動力。
“近幾年來,我國環境保護監管趨嚴,一些此前游離在監管邊緣的危廢都被強制清除,危廢的數量也更多地‘露出水面’。”E20環境平臺固體廢物產業研究中心負責人潘公對記者表示,“這使我國危廢市場變得更活躍,資本市場相對樂觀。近幾年我國危廢處理行業發展突飛猛進。”
2、數字化管控是發展方向
在多位受訪者看來,當前我國危廢處置行業缺乏精細化管理。
“隨著各項文件的出臺,我國危廢行業正進入新階段,工業端和處置端將聯系得更加緊密。”潘公表示,“以前都是依賴于第三方做處理,現在的趨勢是工業端往后退一步,在廠區內自行處理,或者處置端前進一步,進入廠區直接提供服務,而不是像現在一樣完全脫節。生態環境部文件指出加強危廢識別,隨著產業升級,危廢行業將更具針對性,從而解決因許可證缺乏識別和分類造成的問題,行業將發展到一個更好的階段。”
值得注意的是,一些地方正在探索利用大數據等數字管理和控制技術進行危險廢物管理的方法。江蘇、廣東等地建立了危險廢物交易平臺。許多互聯網企業和工業信息企業已經切入危險廢物領域,通過危險廢物物流管理、網絡化等手段,提高工作效率,可以接入當地政府平臺,方便政府掌握危險廢物的整體流向,加強管控。
“從我們危險廢物處置企業的角度來看,危險廢物交易平臺可以提供信息。比如廣東省有一萬多家產生廢棄物的企業,不可能每個人都及時掌握相關信息。但通過交易平臺,可以公開各個企業的產廢類型和產廢數量的動態數據,可以實現信息共享,更好的匹配;同時處置價格也是公開的,這樣就不會出現處置單位索要價格的情況,市場就實現了充分競爭。”孫彥軍說。
潘公還指出:“數字控制是更有效的方式。只要數據在線,就能很好的監管。在未來,危險廢物的識別能力保持不變后,最終會形成一個良好的、更準確的、有歷史依據的數字賬戶管理系統,這也是解決危險廢物處置能力不匹配的一個途徑。未來成熟后,監管會更有效。”
3、處置能力不匹配的問題十分突出
隨著危險廢物產量的快速增長,我國經批準的危險廢物處置能力也在不斷提高。根據生態環境部公開數據,2018年全國工業危險廢物管理單位核定收集、利用和處置能力10212萬噸/年,同比增長24.9%。但值得注意的是,實際收集利用處置量為2697萬噸,核定產能利用率僅為26.4%。
“從數據來看,各省發放的許可證處理能力與當地危險廢物總產量基本平衡,但實際危險廢物處理能力與產生的危險廢物量存在明顯的不匹配,導致危險廢物處理差距較大。”潘公指出,“例如,某省每年產生危險廢物20萬噸,該省還下達了20萬噸的處置能力。然而,這200,000噸的處置能力包括許多類型的危險廢物,許多情況下與產生的廢物類型不匹配,導致處置能力緊張。很多工業企業找不到可以自行處置危險廢物的企業。”
另一方面,在加工能力充足的地方,比如江蘇、山東等,也存在問題。潘公說:“危險廢物的實際處理能力受到許多因素的影響。比如焚燒就需要多種化合物一起處理,但很多危險廢物企業只是長期收到其中的一部分,沒有收到足夠的材料,導致無從下手。處置、閑置產能和低實際負載率。”
廣東費南資源利用有限公司總經理孫彥軍在談到危險廢物市場現狀時形容為“混亂”:“隨著環保監管的日益嚴格,各地發放了許多許可證,許多資本開始進入這個行業。但真正在行業內做得好的公司并不多,大多是“小而散”。很多企業一年只有一兩千噸的加工能力。此外,還有許多運營不規范的企業,運氣好,隨意非法處置或傾倒危險廢物,嚴重損害了行業的健康發展。”
去年下半年,生態環境部公布了兩起打擊危險廢物環境犯罪的典型案例,包括企業私刻公章、偽造危險廢物轉移聯單、冒充合格單位收集處理危險廢物、非法處置危險廢物等違法行為。